近日,我校被省教育厅授予“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招生就业办主任房长宏被授予“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宣传典型,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的成人院校均参与评选。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联合评审,我校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同时被授予“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入选的仅有两家民办高校之一,也是连续第二次获此称号。
多年来,在省委教工委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从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入手,建立健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平台,坚持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的原则,切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我校就业工作按照“领导主抓、院系为主,中心统筹”的十二字方针,坚持实施 “一把手”工程,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就业工作格局;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条件“四到位”。紧扣市场需求,坚持人才培养特色。以市场需求作为专业开设的重要依据,坚持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以岗位需求作为人才培养的着眼点,坚持培养视野宽广的外向型人才。
采取八项措施,确保学生全面顺利就业。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理念,成立专门的创业学院,培养高素质的创业人才;充分运用两个课堂,全程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强化技能教育,提高就业能力,以良好素质支撑就业;内引外联,开发就业市场,拓展大学生就业;树立学院品牌,发挥校友资源,扩大毕业生就业;落实各类就业项目,做好宣传、组织和保障工作,丰富大学生就业;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关注就业困难学生,多方引导扶持,细化大学生就业。
近几年,我校连续保持着高就业率和高就业质量,毕业生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曾连续对我校的就业工作进行一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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