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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图书丢失和超期欠费处理办法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2日   点击量:

  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安排,图书馆本着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的宗旨,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毕业生图书清还手续规定如下:

 

1.应届毕业生名下所有超期欠款全部赦免;

2.单册图书丢失需按原书价赔偿;

3.丢失图书为套书中的一册或多册,且套书内容连贯,需按全套书原价赔偿;如果内容不连贯,需按全套书单册平均书价赔偿。

   

 

 

                                  图书馆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