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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8日   点击量:

各院、工作部、处(室、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陕教政〔2015〕6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评选和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请参照《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陕教政〔2015〕6号)文件中陕西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精心安排,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标准,宁缺勿滥。
    3、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推荐表(推荐表内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
    4、申请单位及个人交推荐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必须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20日之前报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军
    办公地点:南区科技楼五楼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88751289
    电子邮箱:yangjun@xaiu.edu.cn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3:陕西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5月18日